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近日,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结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0000万元罚款。(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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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此前曾多次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胶州市城乡建设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主管单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