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对每个打工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也会遇到各类社保问题
小编整理了一些
大家问得比较多的问题
快来看看能不能解答您的疑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回复:灵活就业人员到单位就业后,应按照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灵活就业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均可向新参保地提出转移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与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回复:按照相关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回复:按现行国家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回复: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等线上渠道,或线下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即可。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回复: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前,跨省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可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转移接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回复:可以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目前,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
或者可以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在平台查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回复: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回复: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即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回复:随着各地社会保险已普遍实现省级统筹,社保卡已基本做到省内一人一卡,省内社保关系转移无需换卡。社保关系进行跨省转移的,目前需要进行换发社保卡。随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全国性人社服务系统的建设,我们将进一步推进社保卡跨省通办与通用,减少跨省重复办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回复:社保卡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由于损坏等原因进行社保卡换发的,账户资金不会损失。社保待遇按照业务政策执行,不会因换卡造成损失;社保卡银行账户资金可按照个人意愿取出或者由银行进行新老账户的资金转移操作。建议社保卡损坏、遗失后尽快补换新卡,方便持卡享受相关服务。
补换社保卡的流程与新申领基本一致,各地目前已经普遍实现了“立等可取”的补换卡服务。针对异地居住人员,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APP等服务渠道)、掌上12333、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渠道实现社保卡补换等跨省通办服务。
更多社保相关问题,欢迎私信留言或直接拨打电话,蓝桥小编会第一时间安排专业顾问老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