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诸城市统计局出台《诸城市统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对统计领域实施信用监管。
监管办法将根据统计机构在统计调查、业务管理和执法检查等履职过程中获取或制作的信用信息,把统计企业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 四个等级。
据悉,针对不同等级统计企业,统计机构将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A级统计企业,采取提供“绿色通道”、考核加分,同时降低日常抽查检查频次的监管措施;B级、C级统计企业,采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的监管措施;对D级统计企业,将其信息纳入金融、市场监管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