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诸城市积极探索监管模式,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信用+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引领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一是归集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依托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实行实时量化、评价和赋分,将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统一按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划分四大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为AAA、AA、A (A+、A-)、B、C、D八个信用等级。
二是创新开发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易监”应用场景。该市多部门联合开发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易监”应用场景,涉及卫生健康、生态环保、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畜牧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针对该市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A级及以上市场主体,根据不同信用等级,采取降低日常监管频次和监督抽检的监管方式,为守信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及差异化监管。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年度信用评价,以信用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坚持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监管方式,对信用等级高的市场主体实行“非请勿扰”的监管方式,对信用等级低的市场主体实行从严管理,提高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