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信用】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关于苏州陆和电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信息显示,苏州陆和电子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违反产生VOCs生产活动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陆和电子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9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