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在“远洋万和云璟”项目建设中,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被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处以二千元罚款。
主要违法事实为2022年5月5日,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以北、镇江北路以东、西吴路以南、西吴三路以西“远洋万和云璟”项目建设中,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项目施工用水于2022年4月18日正式开通并使用,截至目前共用水约132吨。
行政处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第五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图片来源 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