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用中国(山东)官网查询获悉,山东齐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受到了“两连罚”。
文号为“淄环罚字〔2022〕第0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齐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进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环境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予以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罚款1.06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5月13日。
此外,在今年3月7日,该公司还因“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而被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罚款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