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创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5000元。
处罚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