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倒逼辖区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现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9家经营单位予以曝光:
一、单位名称:寿光市金和全屋定制中心
法人和实际控制人:王永丽
主营业务:生产橱柜
主要风险点:电气线路、机械设备、除尘器、粉尘
处置缘由:除尘设施无警示标志。
处置结果:对该单位进行立案并处罚金10000元。
二、单位名称:寿光市盛耀工贸有限公司
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赵勇明
主营业务:家具制造
主要风险点:机械设备、粉尘、电气线路
处置缘由:1、未建立粉尘清扫制度且未落实管控措施;2、员工上岗前未进行岗前培训;3、未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定期培训;4、未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处置结果:对该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三、单位名称:寿光市前程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刘永华
主营业务:纸板打包、运输
主要风险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
处置缘由:1、无员工安全培训记录;2、无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3、打包设备处部分线路杂乱无防护;4、打包机一电机皮带无防护罩。
处置结果:对该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四、单位名称:寿光市恒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张新菊
主营业务:机械加工
主要风险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
处置缘由:1、车间内使用刀闸开关且未置于配电盒内;2、部分线路使用双绞线未套管保护,线路杂乱;3、未配备应急照明灯具,未安装安全出口指示标识。
处置结果:对该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五、单位名称:寿光市美盛铝合金门窗厂
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刘秀芹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铝合金门窗
主要风险点:粉尘、机械设备、电气线路
处置缘由:对街道督办的安全出口封堵、配电箱无警示标识且未跨接、设备开关无漏电保护器等隐患拒不整改。
处置结果:对该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六、单位名称:寿光市格林童趣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崔娜
主营业务:儿童早期教育服务、托育、儿童乐园服务、儿童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咨询等服务。
主要风险点:电气线路、疏散通道、厨房
处置缘由:对街道督办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封堵、部分疏散指示标识损坏、消火栓遮挡、配电箱无防护盖等隐患拒不整改。
处置结果:对该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七、单位名称:寿光市房府宴会厅
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孙宁宁
主营业务:餐饮服务
主要风险点:电气线路、厨房
处置缘由:对街道督办的厨房内天然气报警控制器未设置备用电源、厨店内蒸箱未张贴“当心灼烫”标识、厨房未建立油烟机清理记录、疏散楼梯处未张贴疏散指示标识等隐患拒不整改。
处置结果:对该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八、单位名称:寿光市聚张饭店
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张春军
主营业务:餐饮服务
主要风险点:电气线路、厨房、液化气
处置缘由:对街道督办的厨房内煲仔炉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厨房内液化气报警器未通电、厨房内配电箱前杂物堵塞通道、液化气钢瓶使用可调节减压阀等隐患拒不整改。
处置结果:对该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九、单位名称:寿光市丁一铁锅炖饭店
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崔立荣
主营业务:餐饮服务
主要风险点:电气线路、厨房、液化气
处置缘由:对街道督办的厨房煲仔炉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液化气钢瓶使用可调节减压阀、三楼疏散方向标志灯具脱落、厨房内未安装液化气报警器等隐患拒不整改。
处置结果:对该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处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款: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