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潍坊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潍工信技〔2021〕1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开展2023年潍坊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中小型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潍坊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税收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具体要求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单位按照参考模板填写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
(二)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申报数量: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超过10家;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滨海区、经济区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超过5家;保税区、峡山区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超过3家。
四、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
(二)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数量要求择优推荐至潍坊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须函询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函询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应急等部门),核实企业近三年以来是否存在质量、环保、税务、安全等领域的违法处罚情况;严重失信行为从信用中国查证。函询、查证结果体现在正式推荐文件中。
(三)公示认定。经专家综合审查,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择优确定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并对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五、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潍坊市工信局科技科,包括推荐文件、汇总表、研发中心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光盘每个县市区汇总为一张,电子版包括PDF版和EXCEL版)。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科电话:8867921,8789742。
电子邮箱:wfsjxwjsjbyzbk@wf.shandong.cn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4楼西区市工信局科技科
附件:1.2023年潍坊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参考模板)
2.2023年潍坊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
3.征询相关单位意见模板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