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总工会 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菏泽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印发<菏泽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菏泽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5月16日,通过企业自评申报、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评价、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评估认定等程序,菏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拟认定菏泽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为“菏泽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面向社会对拟认定为“菏泽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0日(5个工作日)。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0-5310681
附件:拟认定菏泽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